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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户籍人员需满足什么条件方可在东莞市办理退休手续?

ruby123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9-03-04 13:29:2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09255
处理用时:2天4小时59分
您好感谢上次的回复。1.我是省外户籍人员,现在东莞市内公司正常上班并继续缴纳社保已超过15年,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在东莞如何办理退休手续?2.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我已没有在东莞市辖内的公司正常上班(无就业、无劳动合同),此时能否办理省外户籍人员退休手续?或需满足什么条件方可办理退休手续?3,以上两种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是怎样的?谢谢。
问政部门: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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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办理职工退休一般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年龄条件:正常退休的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男满55周岁,女干部满50周岁,女工人满45周岁,因病提前退休的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2.参保条件:我市社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二、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省外户籍也可以在我市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在到达法定退休前提前一个月到我市参保所属的社保分局办理,具体办理资料如下:


	     1、经参保人本人签名确认的《参保情况记录表》(一式两份);


	     2、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A4纸张);


	     3、如代办退休手续的,需提供参保人本人签名的有效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①事业单位的国家干部需另附《干部退休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无需提供照片);②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需附上参保人本人档案;③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供以前有关病历外,还需按有关规定附上县级以上医院(我市县级以上医院是市中医院和市人民医院)近期三个月内有关病种病情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患精神分裂症的必须附上县级以上精神分裂症的专科医院(我市精神分裂症专科医院是第七人民医院即原新涌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同时,填写《东莞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鉴定。


	      5、未换领社会保障卡的,若以企业为参保单位,需另附广发行开具的结算账户存折复印件一份;若以村(社区)为参保单位,需另附农村商业银行或东莞银行开具的结算账户存折复印件一份(A4纸张)。


	      6、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愿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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