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车与车险的问题
您们好!现在东莞4月份开始实行顺风车新规,谢谢政府的便民政策,下面是我的一些情况及疑问,请帮忙解答: 我在南城住,东莞户口,粤S车牌,自用车,因为在镇区上班,离家比较远(也有70公里左右),上下班想做一下顺风车业务。 合乘状况: 已经在平台实名注册,在平台发布路线,收费按滴滴顺风车标准收费,每天不超过两次(≤2次),同行人员的同路程度也超过85%以上(根据平台数据), 所以我认为我是符合东莞顺风车新规的,也没有改变车辆用途的(自用改成营业性质)。 依上述情况, 如果我在送同行人员途中(包去接及送完回到家的路程中)出车险,在我要承担责任同时也没有违反本车其它保险的豁免条款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以我与同行人员有金钱交易,改变了车的用途;或以驾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拒赔;合法吗? 请作专业一点的解答,不要说一些模凌两可的话来搪塞人。
梁*一: 你于阳光热线提出标题为《顺风车与车险的问题》的咨询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根据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1、市交通运输局于2019年3月15日印发的《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若干规定》(东交〔2019〕114)的内容并无涉及合乘车辆的出险理赔。 2、对于你假设的可能发生的理赔纠纷,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等双方达成的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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