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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自来水公司对江南第一城小区一户一表,担起抄表计费责任

lazycet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19-04-04 09:01:1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12069
处理用时:32天0小时0分
南城江南第一城自来水水费,一直是物业公司代收。一、问题(1)业主质疑水费收取有问题。很多业主在水费出来时候,都惊讶于水费之高,高出过去在其他小区同类高层很多,甚至有部分业主长期未居住,房屋无漏水的情况下被收取了很多水费。业主对此产生质疑,怀疑物业多收水费。(2)物业也很难自证。据物业表示,对业主质疑采取了措施,但是难以自证。也希望自来水公司接手抄表,但是物业表示曾联系,自来水公司不愿意来抄表。二、诉求(1)希望水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自来水公司接受该小区的水表抄表计费责任(同一社区的江南世家就是自来水公司抄表)。(2)同时,对物业单方面表示自来水公司不愿意来的说法进行回应。希望此事,尽快得到解决。
问政部门: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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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关于您反映南城区江南第一城小区服务问题收悉,我局随即督促东莞市东江自来水有限公司(下称“自来水公司”)进行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南城区江南第一城小区是由自来水公司以总表趸售方式进行供水,总表产生的费用由东莞市宏远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宏远物业”)向自来水公司缴交,总表后的分表产生的费用由业主向宏远物业缴交。


	针对当事人提出希望自来水公司抄表到户的问题,根据《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东府〔2014〕92号)、《东莞市二次供水技术规程》(东水务〔2016〕227号)等相关规定,涉及二次供水的已建住宅小区如需申请抄表到户,须对已建住宅小区现有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检验。若不符合规定,则需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制定改造方案,经自来水公司论证通过后,由具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对其进行改造,改造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予以接收,由产权人到自来水公司办理申请手续建立供用水关系,实行抄表到户。目前自来水公司并未收到该小区抄表到户的相关申请,建议该小区按照自来水公司的流程要求办理抄表到户申请。针对当事人对宏远物业收取的水费存在异议的问题,由于价格方面工作非我局职能范围,建议当事人向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咨询。


	我局于5月5日致电告知当事人上述处理情况,其表示理解。大市区(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市民若有自来水方面问题,可拨打自来水公司24小时供水客服热线96968或我局热线22830700进行反映,我们将及时跟进处理。


	


	                      东莞市水务局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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