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级小学生随父母出国,学籍如何处理, 回国后如何继续就读
父母因工作原因需要在海外待3年,小孩目前是二年级, 也需要随行; 1. 国内学籍需要如何处理, 进行保留 2. 后续回国后如何申请继续就读 有无具体文件针对此类进行明确规定。
阳光热线栏目组: 转来关于“二年级小学生随父母出国,学籍如何处理, 回国后如何继续就读”的咨询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通知(东教基〔2017〕1号)规定,学生参军或出国出境就读需连续停课3个月以上须办理休学手续的,家长应提供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签证等有关证明。学校收齐所有休学材料后,在新学期开学后20天内,学校汇集所有休学情况统一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准予休学,休学期为一年。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15天内,由学生家长填写《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和复学申请表》,交学校后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准予复学。准予复学的学生,可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其家长意见后,编入适当年级就学(不能低于休学时的年级)。 休学期满不能如期复学的,须根据上述流程办理续休手续。义务教育学生休学期满后未办理复学或续休手续达到2周,且经学校多方联系仍无结果的,视为辍学。 如尚有疑问,请直接致电我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电话:23126112)咨询。 东莞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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