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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合法的房产证而不能过户?

冯涛320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19-06-26 16:30:5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19677
处理用时:3天17小时30分
本人于2001年购买樟木头永宁路展鹏大厦即工商银行楼上一套住房。去年想买卖过户被告知占红线不能过户需等市局回复。一年过去了,等来的还是那句等市局回复。我想问一下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效率如此的低下,如何为民办事解决问题?我有合法的房产证为什么得不到公平的待遇?
       政府一拖二三年觉得很正常,老百姓有实际困难急需买卖一天都拖不得。
        这样的问题也不是东莞特有的,只能说东莞政府部门工作效率要提高!望回复何时可以过户买卖。
问政部门:不动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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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


	樟木头展鹏大厦所占宗地为国有出让用地,批准用途为综合楼,权利人为东莞市展鹏贸易有限公司,土地证号为东府国用(1999)字第特35号。面积为992.80平方米。建筑物跨项目外围宗地,超出面积为120.61平方米。所跨宗地性质未明确(注在2012年全镇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时,该项目当时纳入国有土地,但无依据)。市土地审批委员会已经给出处理意见:考虑到建筑物超出宗地部分面积绝对值小,作误差处理,涉及调整的界线经指界确认后按建筑物落幢范围调整宗地红线;按照原登记土地、房屋用途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改变其土地批准用途以及出让年限等要素,土地用途按“其他土地”填报,在备注栏内注明:原批准用途为“综合楼”;无楼盘表的,补楼盘表。


	感谢您对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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