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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上牌管理建议

typp11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19-07-01 17:41:0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20026
处理用时:14天0小时22分
尊敬的市领导:深知我市交通部门管理压力巨大,勤恳辛劳,炎炎日下、学校路段,不分节假,除了日常运作管理,还常下企业为我们开展普法培训工作。但非机动车辆使用者太多,非法营运者也屡禁不止,常常伺机违规,机动车所造成的事故更是比比皆是,令人扼腕。想必我的建议早已在交通局领导的考虑方案之中,但我仍想尽自己一份绵薄之力,希望我们东莞的交通管理和这一方面的城市形象能够走在深圳前面:既然多年屡禁不止,说明目前它对市民来说确实还有存在的需要。那么能否请考虑非机动车(主要是电动车)上牌管理,并强制买保险——和机动车类似。现在许多五六线小县城都有这类管理先例,非常成功,基本已杜绝了其非法营运和使用者在道路上无所忌讳的横行造成大量交通事故和交通压力的情况。恳请领导考虑及向市府申请资源和管理系统上的支持,一旦成功实施,不但是整个东莞市形象的大幅提升,更是生活在此的万民之福。再三感谢!
问政部门: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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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电动自行车虽然经济实惠,但行驶稳定性差,安全风险高,并且骑行人随意变道、任意穿插、不戴头盔、乱冲红灯等交通违法相当突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在目前我市非机动车专用道建设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如果放任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将引发更多的交通安全问题。2007年,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市人大审议通过,我市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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