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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光正学校2019年秋季高中收费标准是否获得市发改局批复的问题

kk1380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9-07-09 22:58:1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20867
处理用时:14天9小时36分
东莞市光正学校就读初三学生(2019),在中考填志愿时,学校要求学生填写保证书,只能报一个志愿-就是光正学校高中部。在要求学生只填一个志愿时,并说如果不签独家志愿协议,即使考试分数线够光正学校也不会给予录取。家长没有办法只能填独家志愿。协议并且不给学生家长拍照。现在成绩下来后,620多分,被告知总学费为27000元左右,其中学杂费20500。
    但在查询市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4月1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市光正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 东发改函【2016】274号》文件后,高中民办班学杂费标准:(二)、老生(原在校学生):达分数线10200元,未达分数线15200。
    自2016年后并未在市发展和改革局查询到有最新的收费标准。因此,光正学校最新学杂费20500元是否为乱收费?
     学校限定7月10日、11日为最后缴费日期,过期取消入学资格。现在作为家长无所适从,盼望市领导尽快回复。如果是乱收费,恳请尽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查处。谢谢!
问政部门: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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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结合我局职能,现就您反映关于东莞市光正学校2019年秋季高中收费标准是否获得市发改局批复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改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文件规定,民办高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其中:学费标准由学校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确定;住宿费由学校按照补偿实际成本的原则自主确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费和管理。
据了解,东莞市光正实验学校(含高中)收费标准已在《2019年东莞市光正实验学校高一新生注册及入学须知》和“东莞市民办中小学收费公示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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