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安装管道燃气是否需要初装费?
南城江南雅筑购买的二手房,原业主没有安装过管道燃气,现在安装管道燃气,兴华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说需要初装费2500左右,包括人工费、气表费、管道等耗材,2013年东莞是否已经取消了相关费用?如果没取消,相关收费是否有物价局核准?望解答!
你好!你的来信收悉。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按规定,从2006年12月26日起,我市停止收取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任何单位不得向用户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增容费、开户费等名目的费用。停止收取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等名目费用后,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外的管网建设费用,计入管道燃气经营成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管网建设费用,新建商品房列入开发成本,不得在房价外收取,现有商品房未配套管道燃气设施而需增加的,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管道燃气设施建设费用由用户负责。 二、原使用管道液化石油气需置换使用天然气的,须由业主同意通过,改造费用由用户承担。业主可委托有安装资质的企业实行安装,并按《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置换改造费用、费用分摊方式、标准等作出决定。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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