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步汇得丰二手车行因车子和描述不一致被经查实却不肯退款
本人在汽车之家二手车看到一台雷克萨斯is300,在汇得丰二手车行,网站上填写信息车辆过户次数是0次,然后我在8月18日前往汇得丰二手车行看车,因为这台车商家和我说是只有后保险杠和后翼子板出现过钣金喷漆修复,在交定金之前我也和车行再三确认,如果除了后保险杠和后翼子板的钣金喷漆之外,其他地方如有喷漆钣金拆修任何一个车辆原部件都是需要全款退定金的,车行也同意了,所以我才交了10000元定金,但当我回到家找朋友查询了该车辆,发现该车辆除了后保险杠和后翼子板是他们提出过修复过的地方,还发现了该车辆的左后门有钣金喷漆,并且该车辆过户次数已经有3次了,所以我向车行提出退定金退车的要求,车行一直不同意,说不可能因为这一副油漆就把定金退给我,这样我也和他们协商过,说在他们车行里再次选购别的车型,可是车行并不同意,而且只能让我买这台is300,现在也还没有到我和他们约定的交车时间,他们也继续将这台车重新上架了,定金也不肯退,合同也没有和我签,只给了我交给他们10000元的收据,车行隐瞒问题不说,并且打算强卖给我,现在找车行经理协商也不回复,找销售协商也不回复,所有的聊天记录,还有车辆被隐瞒的问题证据我都有,所以我想请相关部门帮忙追回这10000元的定金。
关于对阳光热线224804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224804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9年9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东莞市寮步镇莞樟路塘唇段1号H座的东莞市汇得丰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A6号铺进行检查,该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显示核准登记住所为东莞市寮步富竹山村莞樟路155号,该公司的核准登记住所与实际经营住所不一致,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口头)其立即改正。进一步检查了该公司的销售网站、购车合同、相关销售单据资料等,暂未发现其他违法行为。 2019年9月4日,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签定《协议书》,东莞市莞发二手车有限公司退回相关款项给投诉人,投诉人同意,双方调解成功。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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