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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的士出租车投诉,出租车司机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

linda28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9-09-01 17:46:4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25303
处理用时:9天1小时10分
本人于2019年9月1日下午15点48分至16点07分(发票有上下车时间)从东莞汽车总站门口乘坐车牌号为粤SW517V的出租车前往市体育馆(体育路口),距离约7.7公里,乘车时间约23分钟,平常打的费用约26元左右,(去总站的时候也是打出租车,费用为26元,因下大雨路况不好还堵车,是同一路线。)本次乘车打表计价器显示金额为42元,我当时对金额存疑,便向司机索要乘车发票。发票上面是下车时间是不对的!我随后拨打0769-81197777电话向东莞市莞通集团有限公司求证,但是一直没有人接听电话!所以特向贵单位投诉,望予以支持。
问政部门: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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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关于对阳光热线225303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225303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出租车计量投诉处理程序。对于出租车计量投诉,只能采取事后监督的方式进行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不具有上路执法的行政职权,不能在道路上拦截出租车进行行政检查;而且出租车一直在道路上运营,我局也无法掌握某台特定出租车的实时位置,只能通过出租车所属的管理公司通知和督促出租车前来我局接受检查处理。根据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车计价器的计量性能是否合格,只能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东莞计量院)按照有关计量检定规程对计价器进行检定,根据检定结果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二、我局工作人员通过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平台中由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的“出租汽车车辆信息”系统查询粤SW517V的有关信息,查询结果为空白,初步怀疑是假冒出租车,建议投诉人在乘车前应确认该出租车是否为正规出租车,以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同时,建议投诉人向交通管理部门反映该情况。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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