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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坑警察局不讲证据扣押人员 并要求其赔偿

小壮吖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19-09-20 21:34:2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27171
处理用时:25天5小时28分
今天又人投诉我朋友 说我朋友于2019年9月19号对他进行人为故意伤害 东坑民警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把我朋友带走到公安局 ,期间看了昨天现场监控 只是发生了争吵 并没有说的动手打人 民警看了监控后也是说没有对其动手 但是报警人无赖 要求我们赔偿说动手打了他 但是民警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偏袒报警人一方 并且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强制执行协调 我与我朋友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对这一决定表示不满 ,之后东坑民警便把我朋友扣押,并且要求我们赔偿当事人,我们没有打人 监控看过 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草草了事 我们作为被报警方对于此结果表示非常不满 如果警察事这样可以随便污蔑人的话那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像报警方一样说被人打 然后随便要求别人赔钱 此事对我们不大不小 但是我们坚决不服东坑警察局对我们的处理方案 ,我觉得他们的做法存在问题 ,希望你们能够严查 我们是被报警人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之下随便结案 如果东莞治安是这样 那我只好到广东省政府求助了
问政部门:东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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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问政平台”转来投诉件(编号:227171)已收悉 。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东坑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对投诉反映情况进行调查。东坑公安分局对2019年9月19日该分局办理调解的案件进行复查,查看接处警视频和办案视频录像,调解笔录材料等,并对涉案人员进行电话回访。据调查,2019年9月19日东坑公安分局东坑派出所共对3宗行政案件进行了调解,视频中没有发现强制调解的情况发生,还电话回访了这3个案件的涉案人员,通话中均表示对调解结果协议没有异议。分局工作人员再次告知了上述调解对象,如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向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综上所述,调查中未发现存在来信人反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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