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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手同不开发票

qgyygyfj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9-10-24 17:02:0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29816
处理用时:27天22小时27分
2019-9-18在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万科城市广场L1-017A华为体验店购买手机一台,联系店员多次截止到今天都没有开具正式发票给我,华为体验门店电话:0769-22228802,手机型号为华为p30-8+128  价格3988元。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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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


	       现就阳光热线编号229816标题为“买手同不开发票”的来信答复如下:


	       东莞市税务局高度重视这份信件,迅速展开了调查核实。被投诉方的纳税人名称为广东甘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未开发票的问题属实。经督促,该公司于11月5日补开具了电子普通发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了来信人。如果来信人仍有相关税费方面问题,可以拨打经办税务部门电话(号码为0769-22317063)咨询。


	       该公司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发票管理规定,市税务局已责成该公司严格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开具发票。


	       此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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