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东莞补交车船税的各网点地址以及前往办理需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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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 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转来编号为230619的来信,现就相关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车船税申报属于全城通办业务,纳税人可前往就近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 车船税申报事项按条件报送以下资料: 1.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或车辆及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报送资料有《车船税纳税申报表》、《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车辆)》、车船产权证(行驶证) 2.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或船舶及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报送资料有《车船税纳税申报表》、《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船舶)》、车船产权证(行驶证)。 3.未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还需携带车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4.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需报送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 5.新购置车船首次申报,还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或其他证明购置日期的文件。 如来信人仍有疑问,请致电0769-28331270与我们联系。 此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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