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取消东莞社保转诊这一流程
在东莞要用社保去医院看病需要开转诊,还需要到所买的区域社区才能开转诊。这个真的很不方便,在社区还要排队大半天,为什么就没有专门开转诊的工作人员。不是实行了电子社保吗,这样去看病挂号是不是可以直接报销?
许小姐,你好! (一)基本医疗保险是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8%按月征收,其中,职工由用人单位承担 2.3%,个人承担 0.5%;城乡居民由个人承担 1.1%,财政补贴 1.7%;财政补贴 部分由市、园区、镇(街)财政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分担。参保人连续参保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2个月的,从参保缴费的第3个月起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同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二)转诊是首诊医疗机构对就诊群众进行诊查后,判断病情,并结合本机构的诊治能力对下一步诊疗措施提出的一种处理意见。根据《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120号文件第三十三、三十四和三十五条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建立社区门诊统筹,实行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及双向转诊制度;参保人选定一个社区卫生机构作为自己社区门诊就医点,参保人只有在自己的指定就医点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可按规定报销70%,按规定签定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参保人,按规定报销75%;参保人在其定点社区门诊就医,主诊医生根据病情诊治需要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的,可按规定报销。 (三)当前是越来越多的居民认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以门诊就诊人数越来越多,到门诊就诊的所有病人(包括写转诊单的患者)都是一样的流程,是需要先挂号,然后由医生为其诊断、书写病历,将资料输入电脑里审核之后才可以完成开具转诊单过程。由于医务人员非常紧缺,所以开具转诊单也是一样需要排队的。 (四)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参保人的首诊医疗机构,是对参保人的病情进行长期跟踪管理,并根据参保人的实际病情适当开具转诊时限,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的同时,引导群众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良好就医观念。 (五)社区首诊、逐级转诊是必然的措施,是将社区医疗机构没有诊治能力的大病、重病患者,转诊到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门诊部进行治疗。由于参保人在社区就诊费用大部分由社保基金承担,因此,参保人就诊及转诊须按《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转诊须由社区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决定。 (六)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电子社保卡应用升级改造,将于年底前完成,目前东城社卫中心还未投入使用,电子社保卡是手机绑定社保卡代替社保卡的一项应用。看病挂号直接用手机扫码就可以完成。就诊报销流程跟社保卡是一样的。 (七)根据有关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医生是有责任和义务为患者把关是否转诊,并宣传告知相关社保政策.参保病患在就诊过程中,应尊重医务人员的诊疗决定,不得干预医务人员合理合规的诊疗行为,不得提出不合理的诊疗行为。 综上所述,望广大参保人理解和配合,合理就医,遵守转诊有关规定,确保按规定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感谢当事人提出宝贵的意见,我们将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和引导,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优化服务环境和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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