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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五唯一的房子,还要强迫交3个点的个税,这个税是交到哪里去了呢?

tys1021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19-11-29 09:53:3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32821
处理用时:14天6小时12分
我想问一下领导,现在国家对于没有房子的人买二手房是有很多的税费优惠的,比如,卖家是满五唯一的房子,买家是无房的,这种情况,买家买的时候是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既然国家有这样的优惠政策,那为什么法院拍卖房就必须要交3个点的个税呢?这3个点是交到哪里去了呢?我是买方,拍卖的房子原业主是满五唯一的房子,我是第一次买房子,我家人也无房,并且全家人都开了无房证明,只是原业主因为他其他个人经济纠纷不在东莞也无法配合提供身份证原件。但是这套房子本身就是满五唯一的,应该是要按照二手房交易来办理,房管局也绝对能查得到满五唯一的事实,可是还硬是要我交3个点的个税,实在是不合理,好不容易买一套房子,穷人买不起东莞的新房,只能去买这种问题一大堆的拍卖房,请领导帮忙按照国家优惠政策来办理,不要强迫我多交3个点的个税,按这套房子来说,本身交易是不用交个人所得税的。谢谢!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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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专栏:


	     现就阳光热线“意见与回音”232821号的群众来信回复如下:


	       一、存量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其中,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的情形,均采用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方式。拍卖所得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规定:“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及国家有关税法政策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三、税务机关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根据纳税人提供资料的实际情况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该事项由主管税务机关了解具体情况后进一步跟进处理。


	       如纳税人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769-22887807。


	       此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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