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华美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石碣分公司合同欺诈施工中不断增加费用
投诉公司: 东莞华美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石碣分公司 电话0769-22908090。 本人在高埗镇购买一套商品房,并于2019年9月22日与东莞华美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石碣分公司签订了包工包料装修合同,在装修之前本人多次与华美乐公司设计师杜锦强调要将所有费用列入预算,但在进行木工吊顶及电视背景墙时,华美乐公司施工项目经理提出要我自行购买以下材料背景墙的油漆及天花吊顶的木线条并要求我承担额外的人工费用,我当时不同意,因为这些在签订装修合同之前,本人和华美乐公司设计师杜锦确认过关于电视背景墙我只要购买背景墙我只要购买中间部分的磁砖。请参照当时微信沟通截图. 关于吊顶上的木线条,我在签合同之前有要求设计师杜锦到现场当面确认所有细节并要求所有报价必须包含于报价中不能在施工中途增加,而且装修报建图中已经明显标示天花吊顶含有所有木线条。请参照下面吊顶报建图。项目经理还不断提示后面还有很多要增加的项目。 我多次找华美乐公司设计师杜锦沟通,但他爱理不理,长时间不回答问题,要多次催促再回答问题,和签合同之前态度完成相反。我向他询问他上司联系方式,他也不提供。我只好在2019年12月13日打华美乐总公司电话 0769-22908090进行询问并投设,但至今(12月17日晚)没有收到华美乐公司任何回复,但同时施工项目经理又要求我购买上述的装修材料并要承担额外的施工费用。于是12月16日中午又打华美乐总公司电话 0769-22908090,询问他们处理我投诉的情况,我被告之他们已要求石碣分公司负责人联系我,但我没有收到任何他的电话及其它方工沟通。 难道我们作为消费者在遇到这情况,只能任由这些不良的装修公司无理加价,态度傲慢,而没有任何办法去处理,维权?
关于对阳光热线234033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234033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双方沟通,东莞市华美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石碣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PKYW0X)对消费者(业主)提出涉嫌欺诈的情况做了说明和解释,消除了误会。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背景墙油漆(木工清漆)由装修公司负责。2、天花吊顶木线条由业主购买,装修公司负责安装。调解成功。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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