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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勾结,伤害业主权益

塞纳嘉园业主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19-12-23 11:21:0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34487
处理用时:17天23小时53分
本人所住的小区是东莞市南城区塞纳城市嘉园,多年来,业主们不停地向物业、开发商、经信局,甚至是阳光问政网投诉同一个问题:开发商为了个人利益,未经业主同意,把小区配套的负二楼停车场整层出租给东莞市经信局,而经信局作为政府部门一而再、再而三地无视业主群众们的意见,为了他们公务员上班停车方便,而多年霸占着应为小区业主们配套的停车场不放是否属于政府霸权行为???负二楼停车场的出入口是必须进入小区的内部道路,请问:作为外租方的经信局员工们有何权力随时进入本小区内?谁来保障小区业主小孩子的安全问题?小区是每一位业主的家,经常可以看见业主们回家时因为没有停车位而被管理处无法地拒绝入内(实际上到了晚上或周末,整个负2楼都是空的停车位),而被迫停到附近的小区或路边违章停车,然后灰溜溜地走回家。到了第二天,又得步行到别的小区去开自己的车,而眼睁睁地看着经信局的公务员们一辆辆车驶进本小区的地下停车场,请问这还是“家”吗?还是习近平主席倡导的“家”是用来住的吗?公理何在???业主的权益何在???幸福感何在???本人作为业主,亲身经历过想租一个月卡的车位足足等了5年没租到。而经信局却依然能续租小内内整层的车位,经信局这样做合适吗?难道整个东莞市就没有更适合他们的地方办公吗?就不能租写字楼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三、七十四条规定,本人对开发商、经信局的行为提出投诉,希望各部门能站在法的基础上,共同维护业主们应得的权益,还业主们一个真正的“家”。谢谢!
问政部门: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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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转来的塞纳嘉园负二层停车场投诉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迅速就此事开展相关工作。经调查,塞纳嘉园负二楼停车场使用权系我局与开发商协商后,通过租赁的方式获得,如小区业主认为开发商将负二层停车场租赁给我局使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建议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局将积极予以配合。谢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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