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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fun共享汽车公司存在敲诈欺骗消费者

旦旦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0-02-23 10:45:0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37723
处理用时:10天4小时22分
本人1月24日在gofun共享汽车租了一辆车,当时车辆车况是很差的,车辆前保险杠已经被严重损坏,右前轮爆过胎而且四个轮子的胎压都不一样,当时己跟在场业务员13192012551说过车辆胎压不足有安全隐患,他说叫我开去维修店自己搞一下就行,还有车辆内部很脏,由于当时车况很差在起步停车时碰到一点前保险杠,1月31日还车时业务员说要私了还是报公司,如果私了他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作没看见,我说你还是报公司吧当时用车前我也有在App上拍照的,就这样产生了维修费,因为用车前前保险杠己经是严重损坏的现在非要我给它修复新的怎么说也说不过啊,所以对维修费不认可,然后从2月5日我一直在用车App上与gofun公司的客服投诉,客服一直在说己转当地负责人处理,到现在都过去那么多天都没有给处理如果,连电话也没有一个,搞的现在押金也不肯给退回,希望能有领导帮忙处理一下,谢谢
问政部门: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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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关于对阳光热线237723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237723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分别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北京首汽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gofun软件东莞运营商)取得了联系。经了解,投诉人用车前车辆前杠存在部分损坏情况属实和用车过程中造成前杠新的损坏情况属实。经我局工作人员调解,双方一致同意由投诉人支付车辆维修费用 150元,其余维修费用由被投诉人自行承担。


	据我局调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分歧在于双方对车辆损坏维修费用分担比例持不同意见,现经调解已经达成一致意见。我局暂未发现被投诉人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证据。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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