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樟木头镇店铺门前不准摆放东西建议
近期有樟木头城管带人到每家店铺门口告知个个商铺老板告知门前不准摆放东西,虽然这个是好,但是现在铺位房租金贵如果不能在外面摆放些东西我们也没可能继续营业。况且我们商铺都是早上摆放东西晚上就搬进去了。如果城管局能让个个商铺门前摆放东西。前提是门距离人行道多少米才可以摆放东西,也可以规定时间摆放。我想个个商铺也会遵循,请有关部门能接纳意见。温柔执法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组转来“意见与回音”编号为238047号信件已收悉,我办立即与城管分局联系处理,该信件城管分局回复如下: 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4条和第36条中的规定,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樟木头镇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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