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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有关《东城街道立新洋杞村商业更新单元划定方案》的诉求与建议

gms1181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0-03-03 10:01:2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38194
处理用时:6天23小时42分
尊敬的市政府,市规划局,东城区政府,“立新三旧改造”项目部:
     您好!
     我们光大花园小区业主们看了日前报道并已经在公示的《东城街道立新洋杞村商业更新单元划定方案》中,光大花园金华苑和金辉苑在改造红线范围内,尤其是金华苑,纳入了更新方案中,却是保留现状状态,到时会与更新好的效果格格不入,按照原来的规建,金辉苑和金华苑是已经纳入了更新方案的,不知道什么原因,现在新的划定方案中,甚至把原有的金龙路进行弯曲重建,来避开金华苑的更新改造,这样严重影响立新洋杞村商业板块更新整体的效果,既然是规划,就要有超前的眼光与魄力,东莞的一些路网和一些老旧城区,就是因为当年的规划不够长远,展望不到东莞能够发展如此之快,才导致目前很多很多要面临的窘境。光大花园原本就是比较老旧的小区,各种配套设施严重跟不上东莞这个新一线城市发展的步伐,既然是更新改造,难免就会大兴土木,为何不一次把工作做到位?等再过个十几年,光大花园就是现在的洋杞坑村片区,等到那时再来了一次大兴土木?这样得不偿失,劳民伤财,于国于民都只有百害而无一利。
     所以对于这两个原本已经纳入改造的单元,我们作为所在范围内的业主,也权利提一下我们的诉求与建议:
1:为打造黄旗南片区“湾区都市会客厅,创新转化集聚区”的城市名片新功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黄旗南片区高前瞻性统筹、高起点性规划、高品质性建设、高标准性管理的要求,拉开城市框架,优化空间格局,提升东莞形象考虑,尽可能规划整体拆迁改造升级,形成完整的城市社区综合体。
2:光大花园老旧小区建于90年代,房屋结构不适合封闭化管理,也不适合进行电梯改造,底层众多摩托车库严重空置浪费空间资源,且不能进行利用改造,面对整个城市日趋紧张的停车压力,为什么不能借此整体改造时机,向高处发展居住空间,向地下索取停车资源?
3:因为光大花园早期是光大地产开发的,光大地产可以说是光大花园最大的房东,相信光大地产也不愿意手上的底层空间长期的闲置浪费下去,涉及到光大地产的问题,政府完全能够出面协调,妥善解决,达成共识,为了城市发展长远利益,尽可能的将改造项目一次性完成,不留遗憾,不浪费国家资源!
以上是我作为光大花园一名普通业主的一点个人建议,相信也是全体光大花园所有住户的心声!
恳请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实地考察,合理规建。城市建设,千秋大业,利国利民,才是根本!
最后,祝愿我们的大东莞发
问政部门: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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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立新洋杞坑商住更新单元为东城街道2018年重点更新单元,在单元划定阶段,东城街道根据已批规划,结合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划定研究范围,并对部分道路进行微调。该单元面积22.84公顷,拆除重建区13.76公顷,现状保留区3.56公顷(包含光大花园),公共设施集中贡献用地4.13公顷,占拆除重建区30%。关于光大花园业主几点意见的采纳情况如下:
1、根据权属调查,单元范围拆除重建区,未涉及光大用地,未占用光大游泳池、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原由光大业主使用的游泳池、停车场、公园等用地均为村集体所有。
2、本次改造中,村集体贡献集中公共用地4.13公顷,用于学校、社区中心、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公园、道路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更新单元改造完成后,不仅片区环境得到改善,功能得以提升,同时也更好地解决了单元内(包括光大花园)的教育、停车等问题。
3、改造单元内光大花园用地约2.4公顷,现状建筑总面积约8万平方米,容积率较高。根据现状用地情况,如拆除光大花园,难以实现原地回迁,如利用洋杞坑用地进行安置,则难以与村民达成一致意见。
4、改造单元拆除重建将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国家、省、市的文件要求执行,做好卫生防护、围蔽等文明施工工作,严格审批项目的规划报建方案,做好批后监管工作,使新建建筑与现有居住建筑符合通风、日照、采光等要求。
5、根据现状调研,整体建筑质量较好,对于小部分外墙脱落等问题,业主可通过住房维修基金等方式进行外墙修缮。
经综合研究,暂无对该住宅拆除重建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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