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网会展中心店未在服务期内执行合同,退费一再拖不给退
各位领导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民众, 在2019年1月1日与百合网东莞会展中心店(东莞市时代婚恋介绍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702997149) 签订了一份(百合网VIP婚恋交友服务合同)合同金额5500元,合同约定服务周期六个月,六个月内按排不少于5位相亲对象, 在签订合交付款后,百合网会展中心店一直没有按排相亲对象,期间也没有主动提按排,在本人多次催促下,在3个月后按排了第一位相亲对象见面, 但本人觉得不合适并立即给对方提出,要求百合网重新按排,直至合同服务期越期后对方仍未进行按排,本人最终不能接受这样的服务在2019年7月份提出退款申请,但百合网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拖,不退钱,然后本人投诉到阳光网,后经工商局处理(详见编号:231777)后说同意退钱,本人于2020元旦前一天请假从广西远赴广东与该公司该签的都签了,然后说同意退3300元,并答复工商局工作人员说三个月后给本人退钱,而今3个月已经过,该公司又以公司换了财务,要本人再次去该公司协商,又不给退钱,本人觉得该公司换财务是该公司内部的事情,以这个理由不退钱,十分不合理,而且我问我去他们公司那路费、误工费谁出,该公司并不回答,只是一味说要我去他们公司协商, 该公司换不换财务跟消费都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消费承担这个锅,本人要投诉,烦请市场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调查,令该公司暂时停止营业整顿,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说法。
关于对阳光热线244034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244034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被投诉人东莞市新时代婚恋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被投诉人出示了有效的营业执照。被投诉人反映由于该客户未能及时签订终止服务退款手续而导致未能退款。在核查过程中,我局督促被投诉人将有关退款的书面材料邮寄给投诉人签名确认后再寄回,以减少投诉人从广西来回东莞的麻烦。5月7日下午被投诉人负责人电话称已经收到投诉人寄回的邮件,将在本月11日前落实退款。鉴于经核查未发现该公司违法经营的证据,我局决定不予立案,于2020年5月7日电话回复投诉人。 消费纠纷调解方面:根据投诉人向我局提供投诉材料,我局电话通知被投诉人东莞市新时代婚恋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配合我局调解,被投诉人表示同意退款。于2020年5月13日,我局致电投诉人,投诉人表示已收到退款,消费纠纷已解决,调解成功。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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