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要求各地支持小微创业,但是东莞对住宅楼注册电商营业执照要求的层层门槛疑问.
各位领导你们好: 鉴于国际局势和疫情情况,现在国家经济形式不理想,政府鼓励大家创业,各地也给与一些政策的支持,上级也要求各地支持小微创业,我们东莞原来上班的很多都处于失业状态,我呢也是其中一员,顶着各种经济压力准备做做电商,没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打算利用自己住宅注册一个电商公司,但是东莞市对住宅楼注册电商营业执照要求的层层门槛让人觉得这个扶持小微企业是一个空话,旁边深圳早就允许住宅楼注册公司,而我们东莞这边听说没开放。 首先我在我们塘厦居委会咨询,刚开始说可以,后来负责人又说要整栋楼签字才可以,后来智网的负责人又说消防不允许,住宅的消防都通不过,不允许注册,我就奇怪了,一个电商公司只有几台电脑都没仓库哪有这么多门槛?工商局那边我还没去咨询,因为前面需要居委会盖章才可以去工商局办理执照,前面就卡住了后面肯定是不可能给你办理了,所以我现在想咨询下东莞市政府这边负责人,支持小微企业,支持小微创业这要不要落到实处?现在毕竟东莞失业人员真的很多,我周围都很多,要不要给这一部分人一条路走一走呢?别设这么多门槛,实实在在的支持大家一把。现在放开地摊经济不也是一个促进经济的手段吗,上级都想到了,我们这些地方上怎么就不好好想想呢? 这是我今天跑了一天总结出来的一点建议,希望政府领导们好好想一下,看能不能学学深圳,毕竟现在经济确实不乐观,行一下方便,让挣扎在下面的失业大众有一点希望,有一点盼头。谢谢
阳光热线栏目组: 你栏目组转来信件(编号249547)已收悉,东莞市塘厦镇塘厦社区居委会回复如下: 目前在塘厦镇,是允许通过非经营性用房申办营业执照注册成立公司的。申办人需先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原工商局)领取《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及《住所(经营场所)住宅改经营性用房证明》到房屋所属社区对房屋权属人审核确认签名盖章,再将已签盖的证明交回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原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住所(经营场所)住宅改经营性用房证明》中明确表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出如下承诺: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二、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三、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因此,为保障同属一楼宇其他产权人的知情权益,塘厦社区按照规定,凡非经营性用房申办营业执照者必须提供小区物业及有楼宇业主的签名同意的有关凭据。 关于签盖以上两证明,具体流程如下:一、到住宅所属警务区,通过二标四实查询最新的门牌地址,并将门牌地址完整填写在证明上;二、向社区提供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凭据后,再由社区处置队对该住宅进行消防验收;三、出示持房产证或出租证或与一手房东签署的租赁合同,以上的原件或复印件。 目前为了便民利民,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镇政务服务平台等平台也提供在线办理营业执照业务,建议申办人可通过在线申办所需业务,从而享受到便捷、快速、高效的服务。 塘厦镇 2020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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