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盈锋广场停车收费问题
本人于6月28日上午8:38分入盈锋广场,离场支付时间显示是8:48分。实际停留时间不到10分钟,通常认为最快半小时收费,杆没起来以为没检测到,倒车再前进还是出不去,一问保安,答:“一进来就立刻收费的”请问政府:我停留不到半小时,十五分钟甚至十分钟都不到就立刻收费5元是否合理?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 商业配套 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5〕410号)有关规定,自2015年8月15日起,政府列管停车场以外的商业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场经营者可根据建设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自主确定免费时限及收费标准。停车经营者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无须向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明。 二、商业等配套停车场停车收费放开后,由经营者自主定价,职能部门主要是加强价格行为的监管。如停车场经营者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或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提供有关票据等资料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直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反映,以便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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