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东田丽园停车费用过高
尊敬的镇长您好: 我是常平东田丽园的一名业主,因为该物业丽华居是最早的第一期购入一直闲置多年近期才入住,该期建筑当时配置的地下室停车位本来就很少,根本不能满足住户需求。与丽华居相邻的朗豪坊有一个大型的室外停车场,但这停车场收费过于昂贵,后来咨询管理处告知凡不是朗豪坊和丽华居A--C座业主不能月租,不给月租也就算了,一个小区居然有两个收费标准,但是作为小区的业主 是不是能够相对优惠一点。
您好,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版)、《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5〕410号)有关规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自2015年8月15日起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场经营者对于权属停车区域按经营成本自主定价,并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属于业主共有的车位或公共地方,如需调整收费或利用公共地方进行经营管理,应按《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2020年7月29日上午,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到达被诉方检查,具体情况如下:该物业公司出示了有效的《营业执照》;该公司公示了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现场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管理价格相关法律行为。谢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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