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月25日东莞购房新政策二手房的建议
1.建议进行区域划分进行管控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东莞新出的限购政策其在原有基础确上更为严格,但个人认为这样确实做到了房子“炒不动”,但是也同时让部分务工刚需人群“住不了”。特别对于能够买得起乡镇二手房(目前均价1w左右),相对对于整个一二线城市均价而言非常刚需。 为了东莞的全面协调发展,个人建议可以局部区域加强限购政策。如松山湖片区,市中心片区,可以作为严厉控制对象;而均价1w左右甚至不到的乡镇区域可以采用原有的限购政策。 一刀切政策只会暂时压抑住整个市的房价,但对于刚需的人始终需要漫长的等待,秉承“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建议进行区域划分进行管控,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的行为。一方面打击了专门炒房导致的高房价,一方面又满足了刚需的务工人群的需要。真正做到让“住的人刚好有房子住,炒房的人炒不起”。 2.关于网签细则建议 此次的政策出台非常迅速,没有缓冲期,加上东莞的常规购房流程需要走的时间比较长,例如审贷基本1-2周在进行网签过户,对于买卖双方而言势必造成很大的困扰。政策突然的颁布让已经签订的买卖双方措手不及。 建议7月25前(不含7月25日),已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不含现金支付),并能提供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的视为已办理网签。 望采纳
祖国的向阳花: 关于您的建议“进行区域划分进行管控,严厉打击哄抬房价行为,以及对二手房网签细则认定”的问题,2020年9月3日,我局联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5个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品住房限购、限转让政策的通知》(东建〔2020〕8号),其中明确,2020年7月25日前(不含7月25日,下同)在我市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以下简称“买方”),能提供上述日期前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向卖方交付定金或部分购房款的转款凭证的(现金支付不予认可),可按原政策规定继续办理网签及过户手续。请您登陆我局官网查看相关细则(网址:http://zjj.dg.gov.cn/)。 关于您建议的“进行区域划分进行管控”的问题,感谢您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适时优化相关政策。 此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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