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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新政公积金贷款

上善若水001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0-07-27 16:41:0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4968
处理用时:44天22小时11分
725新政第四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或其配偶须为本市户籍。

----此条新政,对于广大长期在东莞工作并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来说严重不公平。建议修改条件为“职工本人或其配偶须为本市户籍”或“在本地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可以设定缴存起步年限)。

感谢!
问政部门: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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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上善若水001:
关于您反映“调整725新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感谢您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我市目前限购政策,自2020年7月25日起,对于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或其配偶须为本市户籍。
   此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0日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4参与

4评论

  • 莞香07-29
    这个不是新政实施影响的对象,没有任何影响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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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爱莞市民07-27
    放开了又炒了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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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wk-2507-27
    你理解能力有问题吧,这是限制外地公积金,关你啥事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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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用户07-27
    你叫改就改,是不是你说让你当市长就让你当?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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