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龙华讯大宅定金与部份首期不退,沟通无效,求助政府,协助退款事宜
本人于2020年7月19日在石龙华讯大宅(14栋1单元2202房)交了5万元定金,次日(即7月20号)联系销售员要求犹豫期2天内申请退回5万元定金,销售员表示该楼盘没有犹豫期这说法;被迫无耐,7月26日交了部份首付25万元,合计共交了30万元,因交首付前,该公司没有帮客户提前查询征信,导致交首付后(7月28日)通知我,因我丈夫征信不通过无购房资格。经多次沟通无效,要求全额退款。对方表求无法退款并怂勇客户做假离婚,针对开发商叫我办假离婚一事,我作为东莞好市民,我是不同意的。望政府相关部门能给予我协助。要求华讯开发商还我辛苦血汗钱。
东莞小陈1981: 关于您投诉反映石龙华讯大宅开发商定金与部分首期款不退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在两天犹豫期内向开发商申请退还5万元定金的问题,经核实,华讯大宅并无加入东莞市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因此并不适用“两天无理由退定”的情形。 二、关于您反映开发商没有帮客户提前查询征信购房资格的问题,经向开发商了解,开发商认为您告知销售员其丈夫征信有问题后,于8月10日补充查册相关资料,于8月19日查册结果审核通过,销售员通知您签约,您以首期款筹集不到位要求再次延期签约,遭开发商拒绝,现因认购人个人原因未能履行认购书的约定,开发商决定不予退还定金。 由于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双方进一步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专此回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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