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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名豪家居有限公司(道滘镇)违反契约精神的投诉

请叫我达闻西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0-09-05 14:58:2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9120
处理用时:18天19小时2分
本人投诉位于道滘镇的东莞市名豪家居有限公司违反契约精神。
2019年3月3日在麻涌镇麻涌大道世纪名豪家具店(该门店现已关门)定制衣柜,合同金额共42028元,当场支付订金19000元。5月13日厂家送货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余额23000元。收齐货款后,东莞市名豪家居有限公司(位于道滘镇),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包括:部分货物未送货,部分衣柜尺寸及安装存在问题。期间多次与其业务人员沟通,该厂家其钟姓经理多次答应处理,却一再拖延近一年时间。
请市场监督部门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对于东莞市名豪家居有限公司这种毫无契约精神的行为,坚决予以严惩。建议支持消费者“退一赔三”的主张,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东莞市名豪家居有限公司产品质量(尤其是板材质量)等进行抽检。
另外,对于类似的消费维权问题,请市场监督局派单的时候看清楚内容,不要派给某分局说不是他们管辖,过一个月又要重新投诉,再派去另一个分局?一个来回就一个多月。
问政部门: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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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关于对阳光热线259120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259120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举报内容我局于2020年9月9日到被举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企业已办营业执照,名称为“东莞市明豪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MA53DGE88C”。 2.经与该公司法人确认,举报人并不是在该公司直接购买产品,而是在东莞市麻涌镇“世纪名豪家具店”购买产品,该店只是被举报公司的经销商,该公司与举报人不存在合同关系,故该公司并没有违反契约精神,以及合同约定,对举报人提出“退一赔三”的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3.经我局进行调解,因举报人购买的商品是被举报企业生产的,在我局调解下,该企业同意对涉案商品进行维修。我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9月18日9:45分用0769-88337315电话联系举报人,向举报人说明情况。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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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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