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艺境水岸商铺用电1.2超高收费 业主租客苦不堪言
根据东莞市供电局和物价局电费定价情况,反映如下情况: 东莞市普通商业用电2019年7月1日已经调到粤发改价格〔2019〕191号电价文件和东莞南方电网商业用电收费标准不超过0.70016875元度(含税),而地处万江区石美堤围路金地艺境水岸物业公司对小区一楼商铺的普通商业用电收费至今为止都依然是1.2元度!目前实体经济萧条,还多收电费使得小区周围商铺业主租客更不堪重负! 金地艺境水岸商铺电费收费极不合理! 还恳请相关主管部门核实并解决这一显然的不合理收费问题,并退还已多收的费用!另外,其电表计量也有偏快嫌疑,建议一并核实检测处理,谢谢!
关于对阳光热线259252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259252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到举报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28日对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石美社区堤围路金地艺境水岸7栋二层的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万江金地艺境水岸分公司依法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下:1、当事人现场出示的营业执照,名称: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万江金地艺境水岸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XUD602。2、当事人表示供电公司对小区商业用电按照小区总表行表读数收取,1.2元/度是包含电损和服务费用,小区收取电费总数没有高于供电公司收取的电费。3、2020年9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22281517联系举报人,告知举报人可以将怀疑有问题的电表自行送东莞计量院检测,若电表检测不合格,我局将进行立案调查。鉴于上述检查情况,当事人违法证据不足,我局决定不予立案处理。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0日
5参与
5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