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小市民维权就这么难?处理部门处理时间一推再推
因前段时间在南城汇一城永旺购买的卫生巾发现有虫,而起的投诉!和商家没有共同的处理意见,最终到政府部门投诉,可是8月11日的投诉,至今没有相关人员给过我任何联系,任何答复!我打12345和12315催办,他们每次答复就是催办,然后多问一句,态度极其恶劣!说好受理后15个工作日会结办,有结果,可是我得日期是一推再推!已经推迟3次结办!难道就这么一个普通的消费纠纷说案情复杂?我真的不知道多复杂!我要求按消费者权益法赔偿,法律是怎样的,我就要求怎样赔偿!可是至今没有收到工作人员任何的联系,只收到两条延期办理的信息,同样理由是案件复杂!请问一个小市民真的是如此难维权吗?还是小市民的维权政府部门不重视?没有任何人给过任何的回复!打电话问进度,永远只有一句,我们会尽快催办!
关于对阳光热线259487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259487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市民通过阳光热线问政平台反映关于在永旺汇一城店购买的卫生巾发现有虫子的投诉举报处理进度的质疑后,经核查,我局于2020年8月12日收到东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来梁女士的举报后,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第一国际分公司进行检查,该分公司持有有效的证照,现场在售的乐而雅卫生巾外观包装袋完好无损,未发现有活虫。该分公司提供了该商品的供货商的证照、进货票据,生产企业上海花王有限公司的《上海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等证明其销售的乐而雅卫生巾的来源并且质量经检验合格。据该分公司反映,乐而雅卫生巾的生产采用自动化封闭式生产线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生产,在生产过程及销售环节未打开密封的外包装之前不可能滋生活虫,但该卫生巾打开外包装后的内保装上有透气孔,投诉人发现的活虫是在哪个环节哪个地点进入该卫生巾的内包装里面没有相关证据。鉴于目前未有确凿证据证明该分公司销售的乐而雅卫生巾存在质量问题,我局决定不予立案。我局已于2020年9月16日将上述举报处理结果回复举报人。 消费纠纷方面:我局受理投诉后在联系当事人调解过程中,被举报人向我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明确拒绝我局调解,我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关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的规定终止调解,于2020年9月11日下午电话回复告知举报人。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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