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原业主未迁出户口,无法联系,新业主落户问题
尊敬的市公安局领导: 您好,本人于18年购买横沥宝翠花园宝裕阁2D,现办理入户时,相关处理单位电话通知原业主户口未迁出,我尝试联系原业主,但是无法联系,请问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我是都能够落户,如果落户户口页上是否会有一页原业主的信息。是否可以要求房产地派出所将原业主的户口迁出到临时代管的户口?盼回复,谢谢
感谢您的来信,已将来信转交我局户政科。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户政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原户主在市内没有房产的,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可以向户籍地公安分局申请迁入指定的集体户。房产的现业主,可按规定申请本人户口迁入房产,不受原业主户口是否已迁出影响,户口簿上不会有原业主的信息。户政科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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