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自建房二层以上不能悬跳的问题
尊敬的住建部领导,新发的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农村自建房二层以上建筑投影不能超过宅基地红线,对于这个问题,相信广大的农民会有比较大的意见。1、目前来说,农村自建房的悬挑都是根据村委会的要求进行的,已经形成了统一的悬挑标准和外观,如果新建农房不能悬挑,届时外观看起来肯定是凹凸不齐,外观难看,影响农村的外观外貌,也不符合市政府关于农房建设及美丽乡村的初衷;2、在阳光网看到住建部对于该问题的回复是:怕影响消防通道、通风采光,如果农房前的道路比较宽,即使悬挑也满足上述要求,是否可以放宽该条例,不要一棒子打死一船人呢?3、振兴乡村的目的在于提高农民居住满足感、改善农村风貌,最主要也是满足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如果一条街只有那些经济条件差晚建农房的不能悬挑农房,造成的后果不光是街道面貌难看,还有的广大农民对政策的反感,对社会的不满。希望各位领导实事求是、换位思考、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认真掂量制定政策,满足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猪猪123(网友): 《管理办法》优化了过去着重规范农房层数的规定,改为以刚性管控农房总建筑面积为主、弹性管控建筑层数为辅。村民主动进行退让的,在其农房保障权益上限内,可灵活调整农房的占地面积和层数。以150平方米的宅基地为例,按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用于建设农房的宅基地用地面积4倍计算,该宅基地的总建筑面积上限为600平方米,可以是4层、每层150平方米,也可以是5层、每层120平方米,也可以是6层、每层100平方米。村民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退让情形。退让后的用地仍归村民家庭使用,也鼓励开放该部分退让空间作公共活动空间使用。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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