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东莞市补办宅基地审批暂行办法》颁布了吗?
根据最新的农民安居房报建规则,未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的,应根据《东莞市补办宅基地审批暂行办法》办理不动产权证补办手续后,再行申请农房报建。 请问《东莞市补办宅基地审批暂行办法》颁布了吗?
阳光热线答复意见书(267806) 群众: 你通过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反映“请问《东莞市补办宅基地审批暂行办法》颁布了吗”问题(编号:267806)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具体答复如下: 有关政策正在研究制订阶段,敬请密切关注。另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二条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若对农房报建有疑问,建议向所在镇人民政府反映。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9日
0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