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嘉辉豪庭(森镇)-居民用水水费征收标准
凤岗镇嘉辉豪庭三期(森镇)水费一栏包括基本水费(按3.97元方收取),物管解释水费为2.06 元,垃圾处理费0.512 元,污水处理费0.99元, 二次加压费0.408元(但部分居民晚间时段水压仍然不够),但水费不是只包含基本水费和污水处理费吗? 物业把垃圾处理费和二次加压费都当做水费来收是否合法?该收费是否合理? 因我们物业费:2.7元平;室内停车费400元月,应该算很贵了。
关于对阳光热线268290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268290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委托供水企业代收的的行政收费,执行政府定价。经核实,该物业公司所收的这两项费用价格与我市发改局核定的价格一致。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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