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股份制不公平
东莞农村股份制实行快16年了,这所谓的:“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看似很公平,其实不然!它只是对有股份的村民公平而已,对没股份的村民明显是不公平的! 1。当年实行股份配股的村民都是无偿得到股份的,分红了16年了,那后面嫁入来和新出生的新生儿就应该没有股份?没福利?她们为什么就不能无偿得到股份?这明显是对她们不公平! 2。对于户口迁出去的村民他们都不是本村村民了,可以说是主动放弃本村的福利,他们为什么还能分红?而是本村户口的村民为村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为什么就不能分红?这公平吗? 3。“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股权制度已经不适合当前社会,应该作出适当调整!你们口口声声说这固化股权公平,请问你们有为没股份的村民想过吗?你去问问她们公不公平!这根本就是你们不作为的借口而已!! 4。现今社会在不断进步和变化,政策也应该根据社会的改变而作出调整!希望政府认真对待这个大问题作出合理的调整,不要让矛盾加剧!
阳光热线答复意见书(269373) 市民: 你通过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农村股份制不公平”问题(编号:269373)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具体答复如下: 股份合作制改革涉及利益关系调整,通过股东资格界定,理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及收益分配关系。我市于2004年开始全面铺开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实行股权固化,即以确定的时点为界限,界定配股对象,以“一刀切断”方式配置股权,配股后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股权制度,股东权益不因户籍、住址、婚姻状况、工作地区等变化而被改变,股东的股权不再随人员的增减而变化。股权固化政策是我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中的基本政策制度原则,经多年的实践,它符合法律法规精神和我市总体实际,也是必要和可行的。首先,我市农村集体资产主要来源于农村集体土地,股权固化政策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精神的具体体现。第二,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行,原以地域、户籍为依据分配福利的方式将受到冲击。而固化股权可从产权制度上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不受侵犯,是保护农民利益的有效举措。第三,对于新出生和因嫁娶等新迁入的人群,可通过股权继承、赠与、有偿购股等获得股权。固化股权并没有剥夺农村新增人群享受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和权利,只是改变了他们取得集体经济权利的途径,而每户都有生老病死,家庭人口增减总体均衡。因此,股权固化总体是公平的。 我局一直以来十分重视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农民权益诉求高度关注,也一直在加强对股权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宣传引导,并不断对改革进行深化完善。2015年3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的指导意见》(东农〔2015〕16号),文件中提出了在巩固农村股份制改革成果,坚持股权固化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的继承,探索转让、赠与以及有偿购股、项目入股的思路和措施,从政策上进一步畅通新增人口获得股份的渠道,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股权有序流转机制,规范股权管理。 感谢你为我市农村股份制改革提出的宝贵建议。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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