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不到更换保险杠标准的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本人的爱车在2020年12月31日被追尾,对方全责,报了人保出保,发生事故后,保险员没有来现场查看,直接微信图片出保。之后2021年1月1日我去东莞宏宝宝马公司修理车辆,人保定损人员也是采取微信图片定损方式定损。(期间怀疑宏宝宝马与定损人员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私底下交易),我的保险杠已经出现破损裂痕,但是人保认为从照片看只是小小的掉漆,坚持不肯更换保险杠,认为可以维修好,说4s店也说可以修好,但是4s店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可以修好,也没有给过我看任何维修方案,人保公司还要求我将车拿去与人保有合作的外修公司修理,我坚决不同意才罢休。后来在我的强烈要求之下才肯派人(身份不明,不是这单事故的定损员)来现场看,但是那个来现场的人说他不是负责这单事故的,只是帮同事来拍照看看,之后又拖了一天时间才联系我说坚持认为是掉漆可以修复,跟我说不符合人保公司更换要求。我多次追问更换标准的合理依据,但是人保一直没有向我提供有理有据的文件,都是口头说。之后打了3次以上95518投诉电话,三催四请才在两三天后找了个人联系我,非常敷衍,说可以修好,就是掉漆而已,不同意的话让我起诉。毕竟起诉的时间长,一般人拖不起。这就是人保专业的保险精神?专业的服务态度?自古以来,弄坏了别人的东西,就是要赔偿呀,所以现在这个社会出事以后,都是保险公司说了算,就算了吗,保险公司权力真的好大呀,可以自主决定修不修,换不换,不尊重客户的意见。保险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呢?这家人保公司就是想推卸责任,毕竟喷漆和换保险杠价格相差那么大,人保公司只为自己的利益,从没有站在被保险人角度思考。而且全程出保到定损,都见不到保险定损人员,难道这样的程序合法吗?从我的爱车出现事故到现在,人保公司没有任何一句安慰,都是跟我讲我们公司叉叉叉规定呀,你不符合规定呀,毫无人情味的保险公司,这个保险市场就是被你们做坏的。刚去网上查了,人保投诉率全国第一,难道不反省一下自己?
经核实,我司严格根据本次事故对三者方车辆造成的真实损失进行损失核定,已再次联系来信人进行耐心沟通,解释说明实际损失核定情况,来信人表示理解,已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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