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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结婚民众是不是无资格报建?

九门提督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1-01-18 17:46:1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71775
处理用时:9天23小时17分
根据贵市要求的一户一宅原则,而公安机关要求必须结婚才能分户,这是不是对未婚人士太不公平了,难道单身连拥有建房子的资格都没有?
问政部门: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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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答复意见书(271775)

市民:
你通过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未结婚民众是否无资格报建”问题(编号:271775)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具体答复如下:
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2020〕28号)第八条规定,“一户一宅”是指一户只能拥有符合规定的宅基地及地上农房,其中“一户”以公安机关的户籍登记为准。年满18周岁前,须与父母共同为一户;年满18周岁后,可单独为一户;结婚后,夫妻双方须为一户。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农房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属地农房建设的审核批准。关于农房报建问题,建议向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咨询。关于反映的分户问题,建议向公安机关咨询。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7日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就简单问你们一句未结婚能不能报建,又要我咨询这部门那部门,给句痛快话不行?我的问题有这么难?真是伤透老百姓的心…

我要说两句

11参与

8评论

  • 一个小市民01-29
    之前住建局的回复:《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所讲的“一户”,不是直接指公安的户籍。简单理解就是,夫妻单独为一户,子女年满18周岁后也单独为一户。就算几代同户或夫妻不同户,也不需要到公安办理户籍手续后才能申请报建。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2日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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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门提督01-21
    法律又不是万能的,连房子都报建不了,还怎么结婚,还怎么分户,法律当然是对的但是政策也得适应民情和社会现实才行啊
    回复 badao(来自:东莞市):你搞笑吧,不按法律怎么办事啊,你还是回去好好学习一下先把。。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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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adao01-20
    你搞笑吧,不按法律怎么办事啊,你还是回去好好学习一下先把。
    回复 九门提督(来自:东莞市):谁跟你*****律啊,现在是我谈论的是建房政策,政策要求我们一户一宅,意味着我必须分出户口才能报建,而公安却说不结婚不给分户,难道你还不懂吗?。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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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zx2301-19
    我结婚分户出来都没法报,别说你未婚了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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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门提督01-19
    官方还电话回复,讲了一团乱,根本无回答我问题就挂电话,敷衍了事。。。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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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门提督01-19
    谁跟你*****律啊,现在是我谈论的是建房政策,政策要求我们一户一宅,意味着我必须分出户口才能报建,而公安却说不结婚不给分户,难道你还不懂吗?
    回复 badao(来自:东莞市):未婚随父母一户,无毛病啊。本来民法典精神就是这样的。。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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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adao01-19
    未婚随父母一户,无毛病啊。本来民法典精神就是这样的。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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