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光明路口限行时间不合理
2021年1月17日(周日)下午五点左右经过光明路口。第二天收到一条违反交通规定《【东莞交警】您的小型汽车粤SE0F70于2021-01-17 17:15在东莞市莞长路光明路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的违法行为。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 1.我很意外为什么没有明显标识限行时间? 2.这个时间及时学生上学也不会这么早,为什么还要在交通主要路段限两条公交车道? 3.两条道排长龙拥堵,两条道无车通行这样的规划交通局觉得合理吗? 4.据我网络搜索85%的车主,都是不知道是限行路段,或路过此路段在同一个位置同一个方向,莫名奇妙被罚款150元。对于85%车主罚款问题是否有过讨论改善路段限行规划不合理问题? 5.对于车主投诉路段限行设置不合理,是否认真采纳建议? 6.请交通局给出路段限行的合理依据。 7.当时看到零时交通管之前是全封闭状态,我通行的时候交警在现场已经撤离隔离铁马,当时看到交警指挥可以通行,现场有交警,说明摄像头拍照的和现场情况不一致导致的。请给出说法
感谢您的来信,已将来信转交我支队警务指挥中心跟进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已电话联系投诉人。 您好,感谢你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持,你投诉的应该是“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问题。莞长路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交通管制措施,是我市对东华、光明、翰林校区学生接送试点方案的配套措施,为学生接送提供绿色通道,限行时段为学校上学期间(周日下午12:00—18:00),仅允许常规公交、学生公交专线、学生接送车通行 ,公交专用道两侧均用黄实线施划,且在地面间隔标注“周日12-18 公交专用”字样,路边有“周日12:00-18:00”公交专用道指示标志,莞长路—光明路交叉口北进口有四条车道,左侧第二条车道为公交专用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因此,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条、第90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8条第2项,对上述行为予以一百五十元罚款。请司机在驾驶机动车时留意路面标志标线规范行驶。
2参与
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