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摩托车的规定与法律
就我的电动摩托车被扣一事,我现在都不清楚去哪里可以看到这个相关法律和处罚规定!扣去24分,罚款1200,作为纳税人,第一次被交警查就遭受如此处罚,请问合理吗? 之前也有骑,也会遇到路面执勤交警,但是没有任何提示和告知;难道真的是到了年底,交警单位要靠这个创收。(请容许原谅我有这个卑劣的想法!)
感谢您对东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回复如下:据了解,您被查扣的二轮电动车属于二轮摩托车或轻便二轮摩托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属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罚款人民币200元,驾驶证记12分)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车辆”(罚款人民币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记12人)的情形。两种违法行为合并执行应处罚款人民币1200元,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记24分。如您对交通违法处罚不服,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或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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