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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交警南城支队态度恶劣、靠扣留市民电动车非法盈利!

houzf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1-02-23 14:32:0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74385
处理用时:7天23小时25分
我的电动车被交警队扣留,有以下几个疑问:
1、电动车店铺卖的电动车大部分没有脚蹬子链条传动?为什么不去管理?
2、扣留我的电动车为什么不让我自行报废?我去交警队、停车场去砸车却不让我碰!难道交警队为了多卖钱?一套电池卖废品至少150元!
3、停车场几万辆被扣留的电动(一辆电动车价值几百元,罚款却是1200元,所以车主都不要了),报废后的几百万收入是不是给南城交警发年终奖了?
4、交警告诉我,我的车被扣留了,就是国家的了!除非缴纳1200元罚款!这真是强盗逻辑,我几百元的电动车,为什么我没权利砸了它?电动车是我买的?还是国家或者交警买的?
问政部门: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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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东莞交通管理工作的配合和支持。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市正对《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进行立法工作,对于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铺的管理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无权管辖。针对您来信的问题,我们会反映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部门扣留违法车辆,是需要对车辆进行妥善保管的,因此不得自行报废和砸车的哦。且被扣留的电动自行车逾期不接受处理的,经公告三个月仍不前来处理的,我们会将车辆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或进行销毁,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解,达到报废标准的进行报废,所得价款会全部上缴国库,不存在给交警部门使用的情况。  
     此事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宝贵意见,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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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参与

10评论

  • 东莞莲蓉包04-01
    依据《物权法》,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交付占有为标志。电动车登记、获取商家发票等非作为证明自身合法财产的要件。无法提供合法购车凭证就涉嫌盗抢无法取回车辆属于“有罪推定”,与法不合。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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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百姓03-24
    上缴国库哈哈哈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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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过蚁民03-20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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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约翰03-15
    卖机构拍卖“或”进行销毁。。。中国文字博大精深。大家都学废了吗?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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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P03-09
    所得价款会全部上缴国库,东莞临近春节每年收缴几万辆、或者几十万了电动车,上缴国库多少钱?有没有公示?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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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P03-09
    扣车罚款毫不手软,强盗逻辑啊,底层百姓苦。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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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abcgsl03-07
    扣车罚款毫不手软,强盗逻辑啊,底层百姓苦。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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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某03-03
    新官上任,要做业绩就拿平民百姓开刀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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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ouzf03-03
    所得价款会全部上缴国库,东莞临近春节每年收缴几万辆、或者几十万了电动车,上缴国库多少钱?有没有公示?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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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adao02-25
    几百元已经很好了,有人买了几千元的电动车,哎,欲哭无泪。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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