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警南城支队态度恶劣、靠扣留市民电动车非法盈利!
我的电动车被交警队扣留,有以下几个疑问: 1、电动车店铺卖的电动车大部分没有脚蹬子链条传动?为什么不去管理? 2、扣留我的电动车为什么不让我自行报废?我去交警队、停车场去砸车却不让我碰!难道交警队为了多卖钱?一套电池卖废品至少150元! 3、停车场几万辆被扣留的电动(一辆电动车价值几百元,罚款却是1200元,所以车主都不要了),报废后的几百万收入是不是给南城交警发年终奖了? 4、交警告诉我,我的车被扣留了,就是国家的了!除非缴纳1200元罚款!这真是强盗逻辑,我几百元的电动车,为什么我没权利砸了它?电动车是我买的?还是国家或者交警买的?
尊敬的市民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东莞交通管理工作的配合和支持。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市正对《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进行立法工作,对于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铺的管理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无权管辖。针对您来信的问题,我们会反映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部门扣留违法车辆,是需要对车辆进行妥善保管的,因此不得自行报废和砸车的哦。且被扣留的电动自行车逾期不接受处理的,经公告三个月仍不前来处理的,我们会将车辆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或进行销毁,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解,达到报废标准的进行报废,所得价款会全部上缴国库,不存在给交警部门使用的情况。 此事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宝贵意见,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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