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购房新政问题
尊敬的住建局领导,您们好。本人于1月底在东莞购买一套二手房,2月初已签合同,付完定金,银行也已经出了同贷书,春节过后正准备办理过户,可现在突然出了新政,不知道我是要按新政还是以前的政策。如果一刀切全按新政,那我就只能算是违约要损失几十万定金,因为我是攒了多年的积蓄才凑够了3成首付,新政要求4成,而我也的确再也凑不出多出来的几十万首付了。希望领导能够给我们这种已经开始交易的一个过渡时间,不要让一个在东莞奋斗了十多年只想在这里安一个家的打工人寒了心。谢谢!
用户MhJFt(网友): 关于您投诉“1月底在东莞购买一套二手房,已签订合同,同贷书,突然新政出台,不知道是否按照新政还是旧政策执行?”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对于2021年2月27日前买卖双方已经签署书面认购协议,且购房人支付了定金或者部分房款(不含现金支付)并能提供相应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的,可以视为事实上的购房合同关系已成立,并执行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专此回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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