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宅基地小于60平方自建房所存问题及建议
市住建局的领导们好,就农村自建房报建的政策及目前建设困难,现提出以下: 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出台后,全市将按统一标准进行审批。《管理办法》基本沿用了我市此前规定的“150平方米、4层”这一建设标准,但目前石碣各村在建或者建好的自建房,基本都是6层,在2021年春节期间,还看到不少正在建的6层或者以上的自建房。据石碣村委和住建回复,在2019年12月31日前已审批通过的在建项目可超四层及各层外跳。 据了解,在此之前报建的面积150平方米已经放宽到6层及各层外跳审批通过,新政出台之后重新制定标准,采取一刀切政策,无论面积大小均采取限高限跳政策,对于宅基地面积少于60平,未报建或新报建的村民是十分不公平不公正的!现就目前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农建房设计图集》按宅基地面积60平-150平进行设计,但是,对于少于60平的宅基地面积的居民是不合理的,为什么没有少于60平的宅基地面积设计图集?希望政府不要采取怠政行为,进一步人性化,补充及完善对于少于60平农房建设时的高度、各层外跳长度、建筑立面风格的说明,编制及补充宅基地面积不属于60平-150平的农建房设计图集。 2、对于二楼以上不能悬跳这个政策,目前百分之八十甚至百分之九十的村民是对政策不理解不满意的,在建或已建的150平房屋可悬跳;但是,政策出台后报建少于60平的房屋是一刀切做法,对于未报建或新报建的村民不公平公正!而且建成后造成前后左右邻居突兀风格,面积大的超4层及悬跳,面积小的反而越小受限越大,昌显得更加突兀,希望领导能够正视我们的问题,不到一杆子打死一群人,不可以因为大面积个案,导致大部分人产生建房问题,这也是与之前农建房政策相违背的,希望负责的部门可以进一步完善政策和体会民情,特别是对于一些弱势群体,一辈子辛苦打拼,只希望住房面积不大情况下建一间满意的农房的村民,请领导介于的实情考查,充分考虑小面积宅基地建筑问题,在保障建房安全以及消防通道没有的情况下,了解民众诉求,将宅基地小于60平方自建房建设标准放宽,可以:限定限宽1.2米悬跳,让宅基地小的农民可以住上更好的房子,提高利用率,对农村景观提升也大有好处的,如此政策才深得人心,百姓也会更加安居乐业。 上面为新政出台之后,目前农房建议存在的最大问题,希望贵局可以充分研究后予以考虑及采纳!
85847887(网友): 一、关于《东莞市农房设计通用图集》的问题。 《通用图集》主要是对农房建筑形态及外立面的材质、色调、风格等作出指引,免费供建房家庭选用。建房家庭只需要选用镇要求的建筑形态及外立面的材质、色调、风格等,均可以楼顶额外建设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3米的梯房,该部分不计入建设标准范围。《通用图集》的内部平面布局只是供建房家庭参考,不作为任何采用图集赠送额外建设面积的依据。同时,由于《通用图集》是作为一个供群众选用和参考的图集,所以是以通用性和大众化为主,不可能方方面面都到位,满足到每一户建房家庭。 二、关于房屋悬挑问题。 由于以往各镇街缺失对农房建设的管控,造成不少农房悬挑,我们必须立足村(社区)未来发展、打造美丽乡村进行考虑,不能以往不管控,现在继续不管控。若再继续允许农房大量出挑,一是影响了村(社区)整体风貌开展,无法扭转农村品质低下的局面;二是侵占了公共空间,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根据2019年住建部发布的《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规定建筑的任何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均不得突出建设用地边界建造,建设用地边界是各建(构)筑物用地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规定不得突出,是防止侵害相临地块的权益。因为道路红线以内的地下、地面及其上空均为城市公共空间,一旦允许突出,一方面侵权,另一方面影响城市景观、人流、车流交通安全、城市地下管线及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等。因此,《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农房正射投影不得超出宅基地用地红线。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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