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汇景豪园交房绿化严重不符,各项不达标强制交房,物业强制收费
1、合同些2020-5-31交房,现在延期8个月才交房拖到2021-2-6日发收房通知,违约金只字不提!绿化跟沙盘严重不符 仍不改进情况下强制要求业主收房! 2、收房通知书要求业主2月6日强制业主收房(由于已放假过年),过完年2月21日本来带上验房人员找开发商收房查出十多处空鼓及开裂的情况,入户门也是受损 本来要求开发商修复好后再收房,但是物业一伙的手里问题表 问什么时候修好他们说不出来,还说物业费按照通知书上也就是2月6日开始强制收取物业费!还说物业费按照通知书上也就是2月6日开始强制收取物业费,而且很多业主证实说即使签收了也不给装修 说要到3月底才给装修,既然很多都没有解决就急着要求业主收房收物业费 希望相关部分严查整治这种不良开发商!还业主一个公道!
您好,对于延期赔付事项,汇景豪园项目开发商已制定补偿方案,合同约定2020年5月31日交楼的按4年物业管理费给于补偿,合同约定2020年12月31日交楼的按3个月物业管理费给于补偿。具体可联系该公司主要负责工作人员廖志杰,电话:18218839951。对于园林绿化问题。经规划所查询,图片反映位置现状为绿化,与规划总平面图相符,未改变现状。园林绿化为开发商自行实施,住建局已建议开发商提高绿化标准,加强管理。房屋质量问题,经协调,该项目建设单位已安排人员维修,预计在3月22日前完成。完成整改后,将通知当事人进行复查。对于物业管理费收取的问题,经房管所了解,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载明由物业买受人交纳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的时间、标准和方式。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应当按照政府指导价的有关规定执行。”我所建议来信人应查看其与建设单位签署的相关约定,按其双方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谢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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