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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增大面积及过户问题

1922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1-03-09 22:36:5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75850
处理用时:13天6小时33分
位于石龙忠维深龙街3号是已故父亲遗留下唯一,一块宅基地,地上建筑物属于70年代搭建,因没有地基并年久失收,无法居住,故此一家四口多年来寄居在姑妈的房子里,现急需旧房重建,已多次咨询住建局谭主任申请重建手续,在谭主任多翻了解及帮助下表示要先解决土地证更换问题才能申请重建,但目前问题是现手上的集体土地证是1989年颁发的旧证,面积只有46.18平方米,与现在实际建筑物面积不相符,且此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8平方米,现经得村委各相关部门同意,可将前院面积增加合并重建,已有国土局测量部门测量出用地红线坐标图,总用地建筑面积78.2平方米,就换证问题已咨询权籍调查部门,但此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涉及到用地面积增大业务,此业务已划分到农林水务局,但农林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用地面积增大业务已暂停,暂时没有相关处理文件,无法给出审批,故此因无法更换土地证问题,导致唯一,一处旧房无法申请重建.
主要诉求:望相关部门加快协助解决此宅基地集体土地证用地面积增大及转名过户问题,谢谢!
问政部门: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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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答复意见书
(275850)

市民:
你通过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宅基地增大面积及过户的问题(编号:275842)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宅基地增大面积问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等规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宅基地及农房管理(包括分配、审批、建设等)的责任主体,目前所有镇街均已建立属地农民住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各部门对宅基地及农房管理工作进行联审联办。联席会议成员包括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城管等部门。各部门通过网上审批平台根据各自职能同时对报建申请进行审查。农业农村部门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身份、用地建设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村集体民主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及公示等工作。我市大部分镇街都已重启了农房报建审批(包括石龙镇)。申请新增宅基地面积,具体情况可向石龙镇人民政府咨询。
二、关于房屋过户问题
房屋的权利人变更工作属于自然资源部门职责范围,请到自然资源部门咨询。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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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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