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移交雅园新村人才周转房管理职权并不在续租?
市科技局的领导们: 您们好! 作为雅园新村人才周转房租户,我们很感激市政府、市科技局及住建局给予的优待政策,让我们租户能安心就业,同时也为我们创造了与老人、小孩在一起生活的机会。我们的收获远不止市政府对人才租金的实惠,更重要的是和家人团聚的美好生活,与邻居和睦相处的美好回忆。 对于市科技局移交雅园新村人才周转房的管理职权,我们绝对服从并拥护,但移交后不再让租户续租,我们持有不同意见,希望市科技局充分听取并斟酌。 在雅园新村生活几年下来,我想,大部分租户已经习惯这里的生活,有些家庭的小孩在这里出生,有些家庭的小孩在这里上幼儿园,还有些家庭的小孩在这里上小学,不仅仅是大人适应这里,小孩子度过了一个美好童年,也渐渐适应了这里。为了小孩能在雅园新村附近上学,很多家庭几经周折,甚至把户口从老家落到了东莞市,这些家庭真的把这里当成了第二个家。 根据科技局发布移交管理职权的通知,我们从住建局官网公示的《住房保障对象申请资格快速对照表》(2020.02.11)获悉,没有“人才周转房”保障对象的申请,也没有任何相关信息。 看到科技局发布移交管理职权的通知,相信很多租户很是着急,如果不再续租,面临了小学上学、找房子、搬家(空房入住)等很多棘手问题。 基于此,我们恳请科技局对现有雅园新村人才周转房的住户提供续租优待,租户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提交续租资料,希望尽快落实续租流程,以便有序开展续租工作。 万分感谢! 附市住建局关于人才周转发事宜的回复意见(相问政链接:http:wz.sun0769.compoliticalpoliticsindex?id=491282 ): 东莞那个美呀(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您提及的人才周转房相关事宜,建议向市科学技术局反映,电话:22831307。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2日
网友“东莞那个美啊”: 网友“东莞那个美啊”您好,您在阳光热线上的咨询已收悉。在收到您的咨询后,我局立即与市住建局就人才房续租事宜进行多次沟通,反映您的诉求。但市住建局电话反馈意见表示,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2019〕37号)相关要求,目前人才房的使用性质已不符合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无法再以人才房名义进行续租。如您有意申请公租房,可对照市住建局官网《住房保障对象申请资格快速对照表》相关条件,在租约结束后向市住建局提交公租房申请书。 如对雅园新村公租房业务工作有其它意见建议可致电市科技局:22113286,市住建局:2263061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7日
6参与
6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