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危房没有土地证报建
由于当年爸爸祖屋较小也是危房无法居住,与邻居多出来不住的房屋置换了,现在也属于危房,由于当年没有办下土地证导致现在没法报建,没办法可以重建,本人已婚有孩子,我们居住条件有限,需要重建起来给爸妈住,我爸爸妈妈现还住的危房,由于没有土地证不能报建,因此想解决爸妈的居住环境,困扰了多年,希望有关部门可以解决一下。
阳光热线答复意见书(276293) 市民: 你通过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编号:276293),反映瓦房危房没有土地证报建的问题。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对于未取得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的农房,需拆旧建新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六十二条及我市有关规定补办用地审批手续取得用地批准文件,或根据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有关规定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再申请农房报建。目前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办法正在研究制订阶段,主要解决未取得宅基地用地审批的已建农房补办用地手续问题,敬请留意相关最新消息。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建议向市自然资源局咨询。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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