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东深公路改造加装隔音屏障
尊敬的政府领导: 您好! 我们是凤岗翡翠山湖三期臻萃园的业主,我们的投诉是关于臻萃园旁东深二路车辆噪音污染严重的问题,此条省道是通往凤岗雁田海关的交通要道,路面集装箱车和货柜车占整个车流量的70%。我们经过分贝测试显示靠近公路户型的室内声源平均达到80分贝以上,已远远超过人体居住环境正常值。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众业主已经多次与开发商东莞市永江房地产交涉,要求他们在临近臻萃园住宅东深二路路面上加建封闭式隔音棚,以减少往来车辆对我们居住的影响,但得到的回复都是责任不在于他们,因为小区的商品房开发是经过政府报批同意的,并已通过了综合验收,符合交楼标准等等,意思很明显,就是开发商他们不想负责(后面加装了几个隔音屏一点效果都没有,明显就是敷衍了事,我们需要封闭式隔音棚)。作为业主,面对不负责任的开发商,我们只能求助于政府,请政府为我们解决实际存在的影响我们生活质量的重大问题! 在这之前,我们已经向多个政府部门分别进行投诉,包括政府服务热线、住建局、市公路局等等,有的未答复,有的答复是先有公路再有小区,政府不予解决,但是试问距离快速公路只有50米左右的商品房在报建的时候,为什么政府没有考虑到噪音问题。对此,我们众业主对政府感到很失望,也感到很无助,因为我们认为政府既然批准了开发商在此建房售卖,并从中征收了巨额税款(开发商缴纳的营业税费和企业所得税以及业主缴纳的契税),就必须担负起监管和解决问题的责任!在此,我们众业主恳请政府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勇于担当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采取有效的措施,帮助我们解决东深二路噪音问题!,我们极希望能在东深公路靠近住宅路段加装封闭式隔音棚,以最大限度、最有效的方法控制噪音和灰尘对我们居住的影响!问题的能否解决,取决于政府对市民负责任的态度!也反映政府是否能真心为我们市民办实事,在这方面政府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噪音污染不是一个小问题,它严重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使我们的工作、学习和休息都受到严重的影响!(最近政府要对G220东深二路快速化改造升级,请求在东深二路臻萃园路段加装封闭式隔音屏),谢谢。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臻萃园项目于2011年4月由有资质第三方编制了环评报告书,未要求做隔音墙项目。该报告同年通过专家评审。2011年9月,该项目通过我镇生态环境部门审批。该项目于2015年竣工,第三方单位验收报告认为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于同年通过我镇生态环境部门验收。投诉所反映的东深二路属S225省道,在臻萃园项目开发建设前已开始通车数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及东莞市政府2013年第52次常务会议精神:“如道路先于住宅项目规划建设的,由住宅项目开发单位自行解决噪音问题;如住宅项目先于道路规划建设的,噪音问题由道路管理单位负责解决;隔音屏建成后统一由城管局负责管养,养护费用由市财政负担。”自收到投诉以来,凤岗镇生态环境分局多次委托第三方单位对东深二路臻萃园路段(S225线K50+700ˉK51+000)噪音进行检测,并召集业主代表及开发商召开协调会,推动协商工作,压实开发商主体责任。2018年9月,在镇政府统筹组织下,相关部门召开协商专题会议,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尽其责、恪尽职守,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同时,督促开发商认真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同时,我镇已在东深二路臻萃园路段设置禁鸣标识,减少路面喇叭噪音影响。镇政府拨款约90万在东深二路臻萃园路段(S225线K50+700ˉK51+000)建设隔音屏,于2019年6月开始施工,2019年8月建设完毕。 下来,建议镇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共同解决东深二路臻萃园路段噪音扰民问题,确保有效解决臻萃园噪音问题。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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