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籍人员是否可以单独购买医疗保险的疑问
本人及家人于2020年入户东莞,现居住在石碣镇王洲湾一号小区。本人妻子由于没有在单位上班,在原籍一直是单独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个人的最低医疗保障。转入东莞户口后,我们去石碣镇社保局咨询,得到的回复是本地无业居民也是可以单独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当我们去当地社区要求办理医保,却被告知由于系统原因,无法单独购买医保,必须和养老保险一起购买!于是又变成来回踢皮球:社保局说可以,社区说不可以,真是折腾市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本就是国家对老百姓最底线的保障,这些弱势群体可能没有正式工作,也不指望谁为他们养老,可作为公民还是应享有最基础的医疗保障。如此变相捆绑,不买养老就没有办法买医疗保险,实在是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协助解决,谢谢!
国家、省市各级医疗保障文件均没有“医疗保险需与其他社会保险同时购买”的规定,但参保人及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依法参保。 根据《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九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本市行政区域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本市户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其他按规定应当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等均可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分户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后,可按规定享受社区门诊、住院、特定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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