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集体土地宅基地用地
农村村民没房没宅基地,国家出台一户一宅,农村村民怎么申请农村宅基地审批?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那里可以查询的到
阳光热线答复意见书(277776) 民法典: 你通过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咨询“宅基地申请”的问题(编号:277776)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对于未取得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需申请新宅基地的,根据我市于2004年出台《关于加强我市村居民公寓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东府〔2004〕179号),规定2004年10月1日起,除市政府同意,我市不再审批新建独院式私房用地及报建。需要宅基地建设的家庭,可按照“一户一宅”标准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再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农房报建。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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