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投诉莞城丰华翠珑湾不给收楼

王女士2021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1-04-10 21:38:0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80186
处理用时:30天15小时39分
我是莞城丰华翠珑湾的业主,通过快递接收到收楼通知书。通知书上写明2020年12月30-31日可收楼。本人按着上述日期到物业办理验收登记,工作人员陪同到所在房号进行验收,发现种种问题。并告知物业进行整改。物业告知小问题一周内处理整改完毕。大问题半个月内整改完毕。事后物业并未按上述时间处理完毕。前前后后一共搞到2021年3月30日才通知工程完毕,并搞好卫生清洁。通知我过去验收。4月份初前去物业管理处办理验收,强烈要求我必须按收楼通知书的收楼日期补缴物业管理费。作为业主,物业担误我3个月的时间,严重影响我入住时间。这个损失没有赔偿给我,还要有补缴前3个月的管理费,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房子都没有达到业主的验收标准。问题都没有处理好!不补缴就不给业主办收楼。这是恶霸行为!我希望住建局相关部门赶紧出面处理。
问政部门:莞城
分享

官方回复

关于丰华翠珑湾房屋延迟交楼期间物业管理费缴纳的问题。房屋维修和缴纳物业管理费分别属于购房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的范畴,各方应当依据合同条款履行相应义务。有关部门已要求置荟星城物业通过合法途径追缴物业管理费,不得以未缴纳物业管理费为由拒绝为业主办理收楼手续。建议投诉人依据购房合同就维修期间物业服务费的问题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